各单位、部门:
按照《对于组织申报2023年实验室安全研究项目的通知》(校资产〔2023〕31号)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2023年实验室安全管理与建设研究项目的申报和项目评审工作。在申报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了评审,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务会议研究讨论,按照评审得分高低排序,拟定2023年实验室安全研究项目拟立项项目(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从2024年1月3日起至1月5日止。
任何单位若对拟立项项目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学校递交书面异议材料,材料须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受理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湖光校区行政楼502室),联系电话:0759-2396 093,邮箱(zccaqjsk@gdou.edu.cn)。监察处电话:0759-2383 501。
附件:2023年实验室安全研究项目拟立项项目清单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