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对于做好2023年 第四季度“广东好人”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本单位师生参赛,并于10月11日前将2023年第四季度“广东好人”推荐表(附件1,可编辑电子文档)、“广东好人”推荐人选审核情况表(附件2,可编辑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扫描版)、2023年第四季度“广东好人”信息统计表(附件3,可编辑电子文档)、详细事迹(3000字以内,可编辑电子文档)、简要事迹(400字以内,可编辑电子文档)、详细事迹素材(文件大小限10惭以内,可编辑电子文档)、照片(4张以上,包括1张证件照和多张工作照)等材料打包发至xcb@gdou.edu.cn(邮件命名为“单位名称+第四季度“广东好人”推荐材料”)。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