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现将湛江市教育局发布的《转发对于开展“十大不文明陋习”评议活动的通知》(附件1)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深入宣传发动,积极参与,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活动的具体操作详见通知的“投票方法" 。
请各单位于6月20日前填写参与本次活动的统计表(附件2),将纸质版交至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行政楼517室)。联系人:关阳,联系电话:2383150。
附件:1.《转发对于开展“十大不文明陋习”评议活动的通知》
2. 《学院(部门)“十大不文明陋习”评议活动统计表》
党委宣传部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