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及全体教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于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改革精神,推进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工作,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的科研氛围,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对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财教〔2021〕177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科技处制定了《草莓色视频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办法(试行)》,现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部门)、教职工于2022年4月27日前,将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的书面反馈意见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行政楼313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kyc@gdou.edu.cn,联系电话:2383133。
科技处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