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省审计厅对学校长期挂账差旅费的审计情况,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未及时清理的差旅费金额为1,339,895.61元,其中:3年以上的挂账为52,779.04元,1-3年挂账的为1,287,116.57元,明细清单附后。
请各单位(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督促各借款人及时说明长期挂账差旅费未及时清理的原因,于2017年11月6日前将签章的纸质和电子文档直接报送财务处会计科(行政楼202室),联系人:仲云珍。邮箱:finance_gdou@126.com,邮件主题用单位(部门)名称+清理长期挂账差旅费。
财 务 处
2017年11月3日
附件:清理长期挂账差旅费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