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 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有关决策部署,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范共有产权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满足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对于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粤建保〔2020〕23 号)的要求,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湛江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校公开征集意见。欢迎学校各单位、部门和广大教职工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发电子邮件到zccfck@gdou.deu.cn。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