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对于开展首批教育世家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请各单位、部门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对于开展首批教育世家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附件1)要求的基本条件,通知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申报并于2021年7月14日前将《首批教育世家推荐表》(附件2)和《首批教育世家推荐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rsc@gdou.edu.cn
联系人:刘 波 电话:2383117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对于开展首批教育世家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附件2:首批教育世家推荐表
附件3:首批教育世家推荐一览表
人事处
2021年7月12日